物联网工程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9728太阳集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办法(试行)》(河海校科教[2014]61号)和《关于选拔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8]6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招生计划
二、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由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内容包括: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10分)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30分)
(3)考生硕士学位论文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专家推荐意见等;(20分)
(4)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30分)
(5)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10分)
专家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给出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名单。
三、综合考核
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相关外国语等级证书原件等;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缴纳复试费界面截图到学院报到并查看相关复试安排,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需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学院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给出三部分成绩。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时还将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学院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申请着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
2)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10:00
地点:9728太阳集团常州校区卓越楼805
四、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提出建议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
1、体检;
2、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物联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5192040 联系人:蒋峰
9728太阳集团物联网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8日